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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改委、能源局连发3份重要文件 “组合拳”力保煤电有序发展

嘉士宝科技2016-04-22 18:16:35行业动态
中国能源网(北京)4月22日讯   4月21日,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电视电话会,介绍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近日下发的《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暨发布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》三份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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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、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·白克力在会上指出,近年来我国煤电装机规模快速增加,煤电潜在产能过剩风险逐步显现。据《中国能源报》记者现场了解,三份文件的内容涵盖了煤电项目的规划、核准、建设、淘汰落后产能等多个环节,标志着能源局打出严控煤电行业产能“组合拳”,以积极避免煤电出现类似钢铁和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的风险,保障我国煤电有序发展。
  准确把握煤电发展趋势
  “近年来,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,电力供应面临新情况、新变化。”努尔·白克力指出,目前我国用电量增速已由2011年的12%,下降到2015年的0.5%,“十二五”年均增速只有5.7%。“今年一季度,火电发电量同比下降2.2%,用电量同比增3.2%,其中工业用电量增长0.17%。用电量增速并不是太尽如人意,预计全年用电量将呈现低速增长的态势,煤电作为基础电源,发电量也将持续保持低速增长。”与此同时,我国承诺在2020年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要分别达到15%和20%左右,未来煤电需要继续为非化石能源发展腾出空间。
  努尔·白克力同时指出,“十三五”期间,随着传统耗能行业加快去产能、调结构,服务行业比重不断提高,我国能源行业需求逐步放缓、产能过剩的矛盾日趋显现,目前国家已经开始着手化解煤炭、钢铁行业过剩产能。“电力领域也要防范煤电潜在过剩风险。目前全国煤电装机已超过9亿千瓦,加上核准在建和纳入规划的项目,合计规模超过了12亿千瓦。去年全国火电利用小时数4329小时,同比下降410小时,今年很可能进一步降至4000小时。煤电过剩风险逐步显现。”
  三级风险预警
  据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韩水介绍,针对煤电行业潜在的产能过剩风险,国家能源局建立了风险预警机制。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指标包括建设经济性指标、装机充裕度指标和资源约束指标等3个指标,每个指标都按为红色、橙色、绿色三个等级进行预警,最终预警结果采用3个指标预警结果的最高等级。“预警为红色的,地方政府应暂缓核准煤电项目,企业慎重决策项目开工,在建项目要合理安排建设投产时序;预警为橙色的,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慎重决策建设煤电项目;预警为绿色的,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根据电力需求合理推进煤电项目规划建设。”
  据记者了解,煤电项目从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到建成投产需3-4年时间,存在一定投产惯性,所以,预警目标为发布年后第3年,今年发布的为2019年预警。结果显示,除北京、西藏不再发展煤电外,全国有28个省(区、市)的预警程度为最严峻的红色,只有海南、安徽、江西三省为绿色,湖北为橙色。其中经济性指标预警结果为红色的占42%、装机充裕度指标预警结果为红色的占67%、资源约束指标预警结果为红色的占27%。
  “将来国家能源局还将继续定期对外发布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提示,引导国土、环保、水利等部门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,在为煤电项目办理核准、开工建设所需支撑性文件、发放贷款时,根据风险预警提示,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。”
  有序推进煤电建设
  “有序发展是煤电行业适应新常态、引领新常态的战略选择。我们必须清楚看到,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,我国钢铁、建材等高耗能产业产能已经进入峰值期,煤电也会逐步进入峰值期,铺摊子、上项目、增量扩能为主的时代已经过去。面对这样的大环境,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,因势利导,未雨绸缪,超前谋划,切实改变煤电发展方式,主动控制煤电发展节奏。”努尔·白克力指出,我国将采取“三个一批”措施,有序推进煤电建设。
  据记者了解,根据文件规定,电力冗余省份须对已纳入规划及核准(在建)煤电项目(不含革命老区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煤电项目)采取“取消一批、缓核一批、缓建一批”等措施,以适当放缓煤电项目建设速度。一是取消2012年及以前纳入规划的未核准煤电项目,待2018年后再结合电力供需形势逐步安排;二是扣除纳入规划煤电项目后仍存在电力盈余的13省(区),2017年前暂缓核准除民生热电外的自用煤电项目;三是扣除已核准未开工煤电项目后,仍存在电力盈余的15省(区),对除民生热电外的其他自用煤电项目,尚未开工建设的(包括不具备开工条件,以及具备开工条件但尚未开工的),2017年前暂缓开工;正在建设的,适当调整建设工期,把握好投产节奏。
  “到2018年以后,我们将根据电力供需形势的变化,科学推进煤电项目规划建设。届时根据需要,优先安排暂缓开工项目加快建设进度,具备核准条件的抓紧核准,存在电力缺口的再规划建设一批煤电项目。”韩水表示,据初步测算,“三个一批”涉及的煤电项目总规模将超过5000万千瓦。
  淘汰落后产能
  “在严控煤电新增规模方面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一直高度重视煤电规划建设工作,2014年印发《关于严格控制重点区域燃煤发电项目规划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》,严控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煤电规划建设。”韩水说,此次制定的3个文件对新增的煤电规划建设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,“一是将对重点区域的要求扩展到全国电力盈余地区,二是将等煤量替代建设项目进一步严格规定为等容量替代,三是要合理安排煤电基地规划建设时序,减小受端省份接受外来电力的压力。”
  另外,在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面,文件也做了明确要求。据记者了解,“十二五”以来,我国加强火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,累计淘汰能耗高、污染重的火电机组约2800万千瓦,超额完成“十二五”2000万千瓦的目标,电力行业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效。
  据韩水介绍,按照国务院第114次常务会议要求,能源局结合目前煤电装机结构,以及煤电行业最新的节能环保标准,对煤电机组关停标准进行了完善,增加了淘汰不符合能效限额标准、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且不实施改造的机组等条款。“为鼓励地方和企业实施淘汰落后产能,机组关停后可进行发电权交易(不超过3年),按等容量替代新建煤电项目等政策。”韩水表示,通过一系列的实施,预计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国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总规模将超过2000万千瓦。
  努尔·白克力指出,近期出台的促进煤电行业有序发展的系列文件,提出了适当放缓煤电项目规划建设速度,加快淘汰落后煤电产能的措施,一方面,将促进地方政府和发电企业理性看待煤电行业,引导企业减少盲目投资和资产闲置;另一方面,还将在一定程度上维持甚至提升现有煤电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,帮助发电企业提高存量煤电项目利用效率。“由此可见,系列文件的出台和实施,也是我国煤电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。”
来源:中国能源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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